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民权县“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民权县林业局市政协生态林建设工程》等项目中多次存在“未在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及预付款比例”的负面行为。
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定落实财政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负面行为,属于《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第5条“业务能力”类 别中“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升级交易系统、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等通知公告内容不及时落实”的情形,经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科2020年11月23日对该公司提醒告知后,该公司仍屡次三番发生此类负面行为,拒不纠正,情形较为严重。
现依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市场主体负面行为见证公示的通知》精神,对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请该公司引以为戒,不再发生负面清单行为,如通报后仍不改正,将建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列入行为失信名单。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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