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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审)专家负面行为见证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2-04 10:11:06 发布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睢县)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各评标(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评标质量,维护评标工作正常秩序,现将有关评标(审)专家负面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20231020日,朱红义作为业主代表,在参加“商丘市国泓·新百汇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评标活动时,出现评标报告中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设计投标报价相互填反,未认真检查报告的情形。以上情形属于《评标评审专家负面行为清单》第 9 条、“ 业务能力”类别中“专家评标评审专业能力与评标评审要求明显不匹配的,或因自身评标评审不细心、输入或书写错误而导致评审报告错误”的负面行为。

同时,2023625日,朱红义作为业主代表,在参加“宁陵县花生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初步方案设计”项目评标活动时,已发生过同类负面行为且已经交易监督科提醒告知。

鉴于朱红义两次作为业主代表参与组成项目评标委员会,均未能充分履行评标(审)专家职责,且在初次发生已经提醒告知后仍发生同类负面情形,情节较为严重。为切实增强包括业主代表在内的评标专家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评标评审职责,现对该专家负面行为见证情况予以通报。“商丘市国泓·新百汇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已按工作流程予以提醒告知。

 

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