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河南昊展星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上传商丘技师学院无人机实训室项目进场资料时存在资料错误问题,经一次性告知后,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更正后仍未正确完成的负面行为,属于《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第10条“业务能力”类别中“入场资料中应当更正的错误,经一次性告知后,无正当理由更正多次后仍未更正完成”的情形,情形等级为“一般”。
2024年1月4日,河南昊展星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布商丘技师学院无人机实训室项目招标公告中存在未约定预付款比例的负面行为,属于《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第12条“业务能力”类别中“未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及政府采购相关惠企政策”的情形,情形等级为“一般”。
现依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负面行为见证管理办法》精神,对河南昊展星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请该公司引以为戒,不再发生负面清单行为,如通报后仍不改正,将建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列入行为失信名单。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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