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交易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规定。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类及小型工程维修进场交易项目;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进场服务发布公告等。
3、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中心政府采购等交易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6、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归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交易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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