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睢县人民政府批准,睢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睢出2015-23号 |
宗地总面积: |
2605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央大街东侧、华山路南侧、泰山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3 |
建筑密度(%): |
大于25并且小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45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113115BA0020 |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讯 |
起始价: |
18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11日 至 2015年12月30日 到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11日 至 2015年12月30日 到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12月3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在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标的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我局派相关人员陪同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出让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竞买人参加出让活动未提出疑问的,视为对出让文件、出让地块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申请人交竞买保证金凭证,以睢县财政局出具的收据为准。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县规划办出具的(睢规办)规条字(2015)016号规划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5、本次成交价是竞得人为获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其他税费。
6、节假日不休息。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睢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睢县城湖北岸世纪大道西侧200米
联 系 人:宋韶华、赵方康
联系电话:15036687978
开户单位:睢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睢县支行
银行帐号:82005810142100087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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