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办理流程: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缴纳,银行转账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县支行
账 号:1716021238000000134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370-3116320 18790866119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附言一栏填写投标人账户的开户行名称,在用途一栏填写投标项目编号及其所投标段(包)。
3、投标人转账后应及时通知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负责人,并持有效证明到财务科办理收据;因保证金延时到账而未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废标或被拒收,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4、开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持保证金缴纳收据于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
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因其自身原因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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