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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代理机构发布公告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7 15:22:15 发布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睢县)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代理机构发布公告事宜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近期发现个别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公告发布中存在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公告格式不规范,未经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股室审核、中心办公室备案,即在公告中出现“在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等字样。为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告的内容和格式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要求填写、及时发布。

     二、凡睢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告发布以《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其他网站为辅。今后不经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招标公告,未经中心办公室备案的信息公告一律不予安排开评标场地。

     三、代理公司如发现公告发布有误,应及时通知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相关股室,中心办公室在发布后台进行处理。

     四、招标公告经相关股室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根据市交易中心规范要求,招标公告以中心网站发布为准。中心网站发布后,代理机构方能在其他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五、代理机构携带纸质信息公告(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信息公告,送相关股室审核。股室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送中心办公室备案后,发布信息公告。

     六、代理机构应保证,其他平台信息公告与《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公告一致。

     七、本通知相关规定自2017年5月2日起执行。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