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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3-05 15:04:53 发布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 睢县)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根据《*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结合我疫情防控形势及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市场主体配合执行。

一、业务办理。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结合中心情况中心业务办理实行预约制,提前一天预约,办理相关业务拨打科室电话,联系电话:0370-3116320(综合股),0370-3116325(政府采购股),0370-3116322(建设工程股)

,0370-3116506财务室。

二、保障重点项目交易活动有序进行

因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等需要进行开标、评标的,各业主单位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向交易中心提出需求并提供双方确认项目有关事项材料后,交易中心将开启“绿色通道”服务。为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开标及评标的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控交易人数。原则上招标(采购)人投标人、监督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监督活动,每个项目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入场前,所有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时将配合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三)、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是招投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投标活动担负主体责任。招标人应了解并确保本单位代表、项目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同时向中心提交以上人员符合防疫要求的承诺书。

(四)、服从现场管理。开标当天,所有人员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独立乘坐电梯,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开标时间建议控制在30分钟之内,在开标前将所需相关空白表格提前准备好,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

(五)、招标人应提前准备好专家午餐,限方便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等)。

三、因疫情防控形式变化而政策调整时,中心将及时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