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设定依据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申请条件 |
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市场主体 |
办理材料 |
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纸质版1份、《中标通知书》原件纸质版1份 未中标单位:网上自行点击办结,不需要提供资料 未绑定保证金单位:网上自行点击办结,不需要提供资料 |
办理地点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办理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股、财务室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0.5个工作日内 |
联系电话 |
0370-3116322 工程建设交易股 0370-3116506 财务室 |
办理流程 |
工作流程详细说明 |
保证金退还工作流程
一、已到帐并绑定成功的保证金
1.未中标单位:在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电子或纸质材料。
2.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携带有效合同原件1份和《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到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股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
3.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股审核通过后,提交财务室于0.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和利息。
二、已到帐但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
1.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由投标单位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自行申请退款,自行网上点击不需要提供资料。
2.财务室审核通过,于0.5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本金和利息。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